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节点,科技创新已成为区域竞争的核心变量和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引擎。《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创新体系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是福建在这一关键时期出台的科技创新纲领性文件。《意见》系统擘画了省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蓝图、实施路径与重点任务。
立足省情:福建科技创新的短板与独特优势
目前来看,福建是典型的经济大省而非科技强省,这正是《意见》出台的直接背景与动因。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5》显示,福建“十四五”期间总体科技创新水平居全国第二梯队,稳居创新型省份行列,但与第一梯队仍有差距,与福建地区生产总值居全国第八的位次也不相称。研发投入总量居全国中等偏上,投入强度却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偏少,顶尖人才团队规模有限,科技源头供给相对不足。
但福建同时具备若干结构性优势。一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突出。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接近九成,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居全国中上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出货量居全球第一,数字经济居全国第一梯队,海洋生产总值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三,新材料、光电显示等领域亦具竞争力。二是民营经济创新活跃度高。民营企业是全社会研发投入的绝对主力,其机制灵活、贴近市场、敢闯敢试,从传统制造业工艺革新到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赛道开拓,都展现出强劲的创新冲动和转化效率。三是开放型经济特点突出。外向型企业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兼具“海丝”核心区和对台前沿区位,为科技创新链接全球资源提供了独特通道。
靶向施策:推动创新体系建设的五大鲜明特征
《意见》的核心价值在于立足福建省情、扬长避短,在弥补体系短板的同时,将产业优势、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转化为体系化的创新能力。
一是弥补科技创新源头供给短板。《意见》设定到203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高至2.7%以上的目标,部署争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闽布局,直面高水平创新平台不足的弱项。
二是发挥民营经济与市场机制优势。与部分省份依赖政府主导投入不同,《意见》强调“支持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推广“企业家+科学家+投资人”协同创新模式,健全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系统部署研发准备金制度、“创新积分制”、耐心资本等科技金融工具,为企业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撑,契合国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改革方向。
三是以产业需求引领科技创新。以“555X”产业集群为轴心,在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重点打造三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六大新兴引擎产业,前瞻布局九大未来产业。“以支柱集群为轴心”的梯度布局,配合“一链一策”“揭榜挂帅”等机制,避免了创新政策常见的“撒胡椒面”问题。
四是数字与绿色“双引擎”定位鲜明。夯实数字和人工智能底座,建设国际数据枢纽港和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将“双碳”约束转化为创新发展动力,推进林业、海洋碳汇交易,建设一批零碳园区,提升“电动福建”建设水平。
五是发挥外向型区位优势,推进开放创新合作。《意见》将“两岸融通”写入创新体系总体框架,促进闽台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提出“闽台创新融合迈出新步伐”的目标;提出发挥“海丝”核心区作用,实施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建好厦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等,将地方创新体系嵌入国家开放战略。
示范样本:福建创新实践对全国的价值与启示
在全国创新布局中,福建的地位不可替代。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背景下,福建是全国唯一以“两岸融通”为核心特征的省份,既是两岸科技合作的试验田,也是两岸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前沿接口。作为“海丝”核心区,通过实施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建设厦门金砖创新基地,福建将成为地方省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实践平台。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数智赋能与绿色转型并举的探索,在全国创新版图中辨识度最高,其经验也具有超出省域的意义。
从对其他省份的借鉴价值看,我国区域创新能力梯度分布明显,东部沿海省份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路径趋同问题突出。《意见》提出的“市场导向、应用为先,数智赋能、双碳引领,山海协作、两岸融通”方针,是对“中等体量沿海省份如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普遍性课题的积极探索回答;“沿海引领、山区赋能、山海联动”协同机制和“产业飞地”“科创飞地”等做法,对破解省域内创新资源空间失衡具有推广价值。随着各项部署落地,福建有望在全国创新格局中实现位次提升,为产业基础较好但科研资源相对薄弱的省份提供可借鉴的路径。
(作者: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治理与创新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