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地形和气候复杂多样,灾种多、分布广、频率高、损失重,区域性洪涝、旱灾几乎每年都会出现。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地震、地质、气象、海洋等灾害高风险区,58%的国土面积处于7度以上地震烈度的高风险区,2/3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形势日趋复杂,极端天气的多发性、危害性进一步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亲自擘画推进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理念转变、体制改革、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了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实现科技与法治的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灾害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前者为灾害治理提供“能力”,后者则为灾害治理提供保障,二者共同服务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价值遵循。基于此,依靠现代高科技提高灾害治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对于大力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开展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即人民群众作为创造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要求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只要发生自然灾害,我们就要积极应对,做到有灾必救、有险必抢。对严重自然灾害,更要扎实细致做好应对准备”。正是由于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近年来我国灾害治理成效明显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国年均受灾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分别比“十三五”时期年均值下降36.0%、22.9%。
二、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应急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提高防灾减灾灭灾能力》中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应急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实力。与传统举国体制相比,新型举国体制“新”在把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统筹、集中力量、优化机制、协同攻关,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作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部署。
应急领域是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最为集中体现的场景之一。国务院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为应急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应急管理部将“科技兴安”作为核心战略,实施装备创新发展行动,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新质战斗力。重型装备制造企业、垂直领域科技企业和平台型科技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涌现出一批专注于安全应急装备市场的特色企业,共同繁荣产业生态。政府主导与企业担纲两大优势相互叠加,使得应急领域的科技创新能直接对接实战需求、产业创新能依托完整配套链快速迭代,形成了从研发到应用的最短路径。2026年7月,面对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遭遇短时强降雨所引发的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紧急组织联合救援队携多架运载、侦察无人机星夜驰援,最终实现人员零伤亡,后又启用侦察无人机对受灾地进行全域航拍制图,为灾损评估与灾后重建提供精准数据支撑。这是甘肃省内首次在重大自然灾害救援中成体系运用无人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同期,受台风“美莎克”影响,广西遭遇历史罕见的大范围持续性强降雨,引发系列严重灾情,一场由科技装备主导的立体化救援迅速展开。从应急物资投送到全员安全转移,无人机、动力舟桥等科技装备协同发力,在洪水中架起了一条条救援“生命线”。
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治为依凭、用法治作保障、由法治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应急管理部成立之前,虽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百余部(涉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消防等领域),但存在条块分割、部门规章分散、部分法律滞后于科技发展等问题。为此,应急管理部组建后,全力推进应急管理立法工作。2024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在治理体系表述中新增“科技支撑”,与“法治保障”并列,首次在条文中列举“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以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运用。截至目前,初步建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本、单行法律法规为支撑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涵盖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水旱、地震、地质灾害等灾种,涉及应急装备、监测预警、处置响应、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各环节,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现代灾害治理攸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攸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应对自然灾害的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实践证明,科技赋能与法治护航已成为提升灾害治理效能的两大核心支柱,二者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共同推动灾害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从单一管理向系统治理升级,为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作者单位:应急管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