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期

“10个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王传志 编制
2019年第4期

“10个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王传志 编制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一个在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应该怎样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第4期《求是》杂志特别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让我们一起聆听总书记的谆谆教诲。

  ★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

  ★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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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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