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科技创新格局正发生深刻变革,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地位更加凸显。经党中央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日正式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探索创新审理方式,总结提炼裁判规则,积极为知识产权纠纷定分止争,为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行为规则。2019年至2025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一审案件126593件,知识产权法庭共审结相关二审案件23069件。
针对裁判标准不一、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提高审判质效,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与稳定预期。过去,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的一审一般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指定的50家左右中级人民法院(含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二审上诉至各地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标准不尽统一、判赔额整体较低,影响科技创新主体对成果保护的信心和预期。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从体制上克服了由管辖地域差异带来的裁判尺度差异,让裁判规则可重复验证,确保创新成果的判赔金额只因价值而定,不因地域有别。针对判赔额度偏低问题,知识产权法庭杜绝侵权损害赔偿确定的“通用化模板”和“差不多逻辑”,通过科学合理评估权利人的损害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已有74案获超1000万元高额赔偿,合计金额超52亿元;59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合计超20亿元。

2025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宣判“NP01154”玉米新品种侵权上诉案。本案综合考虑侵权规模、侵权时间、侵权故意等因素,确定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判赔金额超5300万元,是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件,传递了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鲜明导向。图为庭审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供图
针对无序竞争现象,加大惩治力度,营造良好竞争秩序和公平市场环境。“内卷式”竞争、市场分割扰乱市场秩序,是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约因素。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专利碰瓷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给科技创新主体带来很多无谓摩擦。对这类现象,知识产权司法重拳出击。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审结垄断实体案件212件,在69案中认定构成垄断,涉及医药、通信、电商、教育、建筑等诸多领域。审理两大电商企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引导双方共促消费。在全球行业头部企业间涉“光学镜头”专利无效系列案中,通过有效释明应如何正确申请相关领域发明专利,促成两企业主动撤回起诉并认可行政审查决定。在露某美公司诉宇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案中,露某美公司在一审认定宇某科技公司不构成侵权、驳回其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仍然在二审中请求先行判决宇某科技公司赔偿8000万元,给对方当事人施加额外的诉讼压力,但在庭审后仅一天又以书面方式将其诉请确定为500元,意在规避主张高额赔偿诉请需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二审判决书直言不讳谴责露某美公司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驳回其上诉并判令其全额赔偿宇某科技公司反诉主张的经济损失,还无辜被诉者以清白,让恶意诉讼者付出代价。
针对企业陷于诉累而导致创新成本增加等困扰,坚持实质解纷,推动产业创新。对科技型企业和科研人才而言,时间和精力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如果他们身负诉累、心感煎熬,必然导致有意创新却无暇投入。同时,诉讼双方往往是同行竞争对手或产业链上下游等关系,长年累月的诉讼纠缠不利于产业创新发展,造成对现实生产力的浪费甚至破坏。对此,知识产权法庭通过调解、和解推动实质解纷,以“一案之结”促成“多案之解”,帮助企业把更多精力放在创新创造上,积极推动“诉讼之际”转为“合作之机”。北京某协会起诉某建设公司,认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使用的技术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知识产权法庭全面了解双方实际诉求和情况,清晰说明本案的诉讼风险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针对争议最大的侵权认定问题,创新提出“事后许可”的解决方案,即由建设公司向协会支付专利使用费,获得该专利的合法使用权,既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还达成了后续商业合作。7年多来,知识产权法庭民事二审实体案件整体调撤率超过37%,而且呈持续上升趋势。
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与创新型国家地位不匹配问题,坚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科技创新拓展全球资源。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化,面临的涉外法治问题也日益复杂,国际上曾长期存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司法公信力的质疑。知识产权法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累计受理涉外国当事人案件超2600件,审结超2100件。“DAKS系统”技术秘密侵权案、“轮胎成型机”专利权属案、“恩扎卢胺”专利无效案、“CETP抑制剂”专利授权案、“司美格鲁肽”专利无效案等诸多案件审结后,外方当事人纷纷表示,知识产权法庭的裁判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公正、透明、非歧视的司法环境,增强了外国企业投身中国市场的信心。如今,越来越多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法庭新收涉外案件年均增长18.7%。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调研组说:“从制度建设到落地实施,中国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专心创新创造、保持长期投入吃下定心丸。”知识产权法庭还注重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司法之声,坚决维护我国司法主权和发展利益,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则标准。在审理涉第六代无线网络技术“Wi-Fi6”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中,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专利权利人正当维权,推动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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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刘名美 柴潇凡 审核:李艳玲)





